案 由:关于增设市区汽车停车位的建议及答复
分 类: 城建环资
提案件人:陈文,邓美兰,黄杰文,黄云,梁强,骆小英,麦健华,王桃,吴伟华,游强(共10名)
办理单位: 主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会办:市公安局
内容: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
湛江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随着城市的扩容,人口在不断增多的同时,汽车数量也相应快速上升。这给城市交通带来很大的困难,尤其汽车停车位紧缺问题尤为突出。据2017年霞山团市人大代表调查数据:当年全市民用拥有量达到46.72万辆,比上年增长24.5%,市区小车每日平均以60多辆的速度增长,而车均泊位0.99泊位/车,低于一般推荐的1.2-1.4泊位/车标准。也就是说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汽车的增长需求。目前,汽车拥有量达 80多万辆,而停车位因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的制约而增幅却甚微。车主在家没地方停,去办事、购物没地方停,去探亲会友没地方停,送小孩放下学没地方停,这给广大车主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是配合创文巩卫工作,解决乱停乱放,改善交通秩序,创造湛江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我们建议:
1、动员有条件的单位、小区尽快增设停车位。
2、在市区市政道路两旁人行道或空闲地带,在不影响人行情况下,划设免费停车位。
3、在城中村、城郊村利用空闲地建设停车场,这也给村增加收入。
4、交警部门对停放的车辆,如果不是严重影响交通、消防通道和人行情况下尽量不要人工拍照罚款,指导车主有序停放。一方面缓解停车位紧张,另一方面也是体现执法人性化,提高市民对政法部门、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5、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僵尸”车的清理还车位于民。实行分类清理。对于车辆状态正常,且能联系上车主的,联系车主把车开走;对逾期未年审,达到报废年限等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涉嫌有交通违法的车辆联系车主并督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车辆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同时,对背街小巷及生活小区乱停放的车辆,交警、街道、城综等部门也要及时清理,消除阻塞道路交通,阻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75号答复的函
陈文,邓美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市区汽车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湛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地位提升,小汽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市委、 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问题,2019年市政府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停车场(停车位)建设和管理的议案办 理方案的报告》以及2020年批复实施《湛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指导湛江市停车场建设和临时路内临时停车位划设, 提出利用公园绿地、体育场、学校等地下空间和闲置地、夹心地建设停车场,增加区域公共停车位。
二、近年湛江市根据《湛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截止2021年上半年已完成市体育中心地面生态停车场、海滨游泳场地面生态停车场、市三十二中学地下车位和湛江经开区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项目等4个项目762个停车泊位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体育北路天润海湾东侧临时生态停车场和机场路口临时生态停车场2个临时停车场共1062个停车泊位。正在统筹加快赤坎体育场、 霞山体育场地下停车场和九二一路公共职能立体机械停车楼等 13 个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
三、为切实维护城区停车秩序、规范停车,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管理、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在增加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同时,进一步规范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组织专 家论证,对于周边道路具备增设停车位条件的场所,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人行道设置停车位,2019 年10月以来,在御海路、海祥路和逸仙路等7条道路设置临时 停车泊位240个。同时经综合调研分析,取消市区影响交通的14个路段689个日间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清理了120个设置不合理的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四、为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目前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及《湛江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计划制定《湛江市城市停车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提高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停车管理和违法停车执法制度。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违停执法指导意见,晚上 21 时至次日 7 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没有明显影响交通的违停车辆不予处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湛江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