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
1.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进行工程建设,将受到何种处罚?
答: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当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问: 目前湛江市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何规划?
答:按照“统一规划,分清层次,完善配套,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 收运和处置工作,大力推进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的份额,提高垃圾末端处置安全性,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3.问:需要申请延续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被许可人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